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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市学艺中学 班主任岗位职责量化管理暂行条例
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6年03月09日 00:00  点击数:

为进一步落实班主任岗位职责,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,便于评价班主任工作情况,特制订本条例。

第一条:班主任应全面主持好班级日常工作,每天上下午落班了解学生出勤、学习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。班主任早读课应到位,有事应向级组长请假,未请假,不到位每次扣2分,一学期累计达三次取消评选优秀班主任资格及当年评先进资格。

第二条:班主任应抓好学生:

①升旗礼;

②各种集会(快、静、齐);

③早读、上课情况。学生迟到或旷缺每人每项次扣1分。

第三条:抓好学生遵守:

①课堂纪律;

②集会纪律;

③考试纪律,集体外出活动纪律教育。学生随意调移位置或大声喧哗,每人次扣1分,作弊每人每科次扣2分,外出活动不按照所在场所规定要求,每人次扣2分。

第四条:督促、检查学生按规定:

①穿校服;

②戴校章。学生违反规定每人每项次扣1分。

第五条:注重学生体育锻炼,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,要求学生:

①按时到位;

②队伍整齐;

③动作准确。违反以上每项每人次扣1分。

第六条:班主任应认真上好班会课,做好学生思想教育:

①没有特殊情况不移作它用;

②班会课有教案;

③与学生谈话有记录。违反①或②,每次扣2分,违反③每次扣1分。

第七条:联系科任老师,共同搞好班工作:

①了解科任上课情况;

②切实做好科任一帮一工作;

③真诚向科任介绍班内情况。违反一项每人次扣1分。

第八条:注重班容班貌,抓好清洁卫生工作,每天要打扫;

①教室内外;

②卫生责任区。未打扫每项次扣2分,打扫不干净每项次扣1分。

第九条: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:

①不随地吐痰;

②不乱丢果皮、纸屑;

③先洒水后扫地;

④男生不留长头发;

⑤不抽烟、喝酒。学生违反①-④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分;违反⑤每人次扣2分。

第十条:教育学生爱护

①公共财物;

②花草、树木。学生违反一项一人次扣1分,并按价赔偿。注:公共财物含:课室内桌凳、墙壁、门窗、电器以及校内外公共物品。

第十一条:每月应召开

①一次班学生干部会;

②至少一次(部分)学生座谈会,会议有记录和参加者签名。不符合上述要求每次扣2分。

第十二条: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:

①每周至少家访1次,并有记录;

②一学期至少家访班学生三分之二;

③学生受奖励或处分应及时通知家长。如违反①、③每人次扣2分;违反②扣5分。

第十三条:教育学生遵纪守法,加强安全意识:如学生中出现

①打架斗殴;

②偷盗勒索;

③拉帮结派等现象,每人每次扣10分。若发现出现以上情况不向有关部门汇报,每人次扣20分。

第十四条:如有其他较重大事故或事件,由学校研究处理。

第十五条:上课期间无故进入自行车保管区,每人次扣2分。

第十六条:光线良好下开灯、放学后不熄灯,扣2分。

说明:

1、以上各条项由学校有关部门、学校值日老师和级组长负责检查、抽查。

2、各班扣分情况当天反馈给班主任,由教导处每周小计,每月累总进行评选先进班。

3、本《条例》原自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制定并开始实施。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修改后继续实施。


德育工作领导小组

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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