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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艺中学荣获2017年度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称号
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02日 00:00  点击数:

      2018年4月1日,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表彰授牌仪式在剑英图书馆客家文化讲堂举行。我校继2015年后再次荣获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


参与本次表彰大会的领导


      受中华诗词学会委托,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维江、罗益群及秘书长谢伟国莅会指导并为获殊荣的单位、个人授牌。梅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朱志强、梅州市文联副主席郭碧玲、嘉应诗社社长范耀文和嘉应诗社、梅江区诗词学会、梅县诗社、梅岭诗词联学会会员(社员)及学艺中学、高级中学、老干诗教班等学校部分师生共计300多人出席大会。我校林青山校长上台接受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牌匾及荣誉证书。



林青山校长上台接受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牌匾及荣誉证书




我校所获的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牌匾及证书


      表彰决定认为,自1995年以来,特别是2015年扬州会议以来,全国诗词组织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,认真贯彻党的文化战略,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自信,大力弘扬传统文化,积极开展“中华诗词之市(州)”、“中华诗词(散曲)之乡”、“中华诗教先进单位”创建工作,取得了显著成绩,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能力素质强、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诗词工作者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调动广大诗词工作者投身诗词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,中华诗词学会决定对我校予以表彰,并希望我校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不断取得新成绩。希望广大诗词工作者、各级政府和各类单位,着眼有效履行诗词事业的使命任务,不断增强进取意识,全面推进诗词发展,努力在诗词事业上建功立业。

      表彰仪式结束后,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维江教授为与会人员作了“诗词创作漫谈”讲座。



赵维江教授进行“诗词创作漫谈”讲座


      表彰授牌仪式前,学艺诗社13名成员为大家奉献了一场古典诗词朗诵,尽展我校诗社学生的风貌,令大家耳目一新,获得与会专家的高度赞誉。本次参与朗诵的成员均为我校初一年级学生,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学校团委的鼎力相助下,朗诵队伍才得以成型,并由诗社的老社长王宗钦老师提供稿件,林伟达、梁婕老师的多次训练下,学生们在台上展现了学艺学子的蓬勃朝气。



我校诗社学生进行古典诗词朗诵


学艺中学语文组   梁婕

2018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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