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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州市学艺中学100周年校庆公告(第二号)
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23年08月22日 03:11  点击数:

百年艺中,桃李芬芳。自百年校庆第一号公告发布以来,校庆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各界人士和全体师生员工的热切关注和鼎力支持,筹备工作有条不紊,进展顺利。谨致由衷感谢和崇高敬意。

峥嵘往事,薪火相传。为礼赞艺中建校百年的光辉历程,传承艺中精神,凝聚前行力量,学校将开展百年校庆文学、书法、摄影作品展。在此,我们热烈欢迎广大校友、全体师生们和社会各界朋友们围绕百年校庆,以学校取得的辉煌成就、光辉历程、师生风采、校园记忆、美好祝福等为内容,通过书法、绘画、诗歌散文、音视频、摄影等形式,表达对母校的深情厚意,为庆典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
现将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:





征集内容

1.百年校庆宣传标语

要求:高度概括和凝练艺中百年发展历程,有感召力;文字精炼流畅,朗朗上口,便于传颂。不超过20字。

2.百年校庆宣传标识

要求:体现学校的校训、办学理念、发展历程、人文精神、办学成果和主要标识等;线条及色彩简洁,识别性强;富于美感,具备一定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,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制作、使用,利于进行校庆宣传活动;来稿注明创作思路、设计理念。

3.百年校庆相关文学、摄影作品

要求:笔墨传情,诉说回忆。文学作品内容可涵盖艺中往事、个人成长、现有成就等方面;摄影作品可涵盖有代表性的图片、物件或资料。

4.与学艺中学有关的老物件、老照片

要求:老物件、老照片内容须为学艺中学真实场景。


征集体裁

1.文学作品:文体不限,诗歌、散文均可。格式为word文档。
2.书法作品:书体不限。毛笔: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(180cm×97cm),或四尺宣纸对开(34cm×136cm);硬笔A4纸(21cm×20cm)。
3.绘画作品:国画、油画、水彩画、水粉画、漫画均可,国画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,不小于四尺对开或斗方;油画长、宽不大于1.5米;水粉画、水彩画、版画、装饰画、漫画为全开或半开纸。不需装裱。
4.摄影作品:单幅或组照均可,彩色,黑白不限。作品一律接收数码图像作品,格式为JPEG,像素不小于800万,文件量不小于5M。
5.校庆标识:设计作品需提供A4规格的电子文件(设计源文件CDR格式、AI格式或PSD格式;同时提供JPG格式,不小于3M),并附有创作思路、设计理念、内涵注释等说明(100字以内)。
6.老照片以电子版呈现,以JPG格式提交。请自行对老照片原件进行翻拍、扫描后提交,或发送照片电子版原件。

参与对象

全体师生员工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


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2024年元旦前


投稿方式

投稿邮箱:mzxyzx100@163.com

作品命名:姓名+届别+作品类别+作品题目


温馨提示

1.来稿作品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正能量;符合艺中百年校庆主题,突出思想性及艺术性。

2.来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,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3.作品一旦入围,应征者将无偿授权学艺中学为学校活动使用应征作品。

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温莉芬

联系电话:0753-2243742






特此公告,敬祈周知





统稿:学艺中学办公室

编辑:郭雅静

一审:温莉芬

二审:杨幼平、苏惠珠

三审:邱伟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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